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加熱煙 - ã€æ¯"較検証ã€'JTã«ã‚ˆã‚‹æ–°åž‹æ¬¡ä¸–代タãƒã‚³ã€ä½Žæ¸©/é«˜æ¸©åŠ ç†±å¼ã€Žãƒ—ルーム・テック・プラスã€vs『プルーム・エス : 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. 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